大家注意啦,2023年度個稅匯算將于2024年3月1日開始,個稅即將迎來一年一度的“多退少補”。3月1日凌晨,還有網友蹲點退稅,結果退到了超3萬元!那么,哪些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匯算清繳調整項目有哪些?不辦理匯算清繳有什么后果?下面博宇會計的小博就跟您詳細說說。
圖源:pexels
一、哪些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于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匯算退稅。
第二類,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且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
第三類,是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另外,補稅必須要補。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向納稅人送達有關稅務文書,對已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通過個稅APP及網站等渠道進行電子文書送達;對未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以其他方式送達。同時,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二、匯算清繳調整項目有哪些?
第一,稅前不能扣除的支出
1、違法經營的罰金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2、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罰款;
3、非公益捐贈支出;
4、非廣告性贊助支出;
5、未經核定的各項資產減值;
6、沒有合規單據的費用支出;
7、與取得應稅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第二,超過扣除標準的要調增利潤
1、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的14%,超過部分調增;
2、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的2.5%,超過部分調增;
3、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的2%,超過部分調增;
4、交際應酬費以營業收入的5%與交際應酬費的60%兩者較低者為扣除限額;
5、公益捐贈支出不超過利潤總額的12%,超過部分調增;
6、廣告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營業收入的15%,超過部分調增;
7、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少于稅法規定年限的需要調增;
8、補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超過限額也要調增。
三、不辦理匯算清繳有什么后果?
可能很多小伙伴不把匯算清繳當一回事,覺得自己就算去辦理了也不能退多少錢,干脆就不辦理了?;蛘哂行┬』锇橄胍颖苎a稅,所以也拒絕辦理匯算清繳。
注意,這樣做是違法的!
在今年國稅總局發布的公告中也明顯加強了對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納稅人的監管提醒。對于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在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通過手機個稅APP、網站等電子渠道及其他方式向納稅人送達稅務文書,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加收滯納金,同時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而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無論是納稅人還是扣繳義務人,凡是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稅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時給稅務機關提交要求的涉稅資料,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除此之外,《關于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的通知》也指出,要建立自然人失信行為認定機制,對于情節嚴重、達到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標準的,稅務部門將其列為嚴重失信當事人,依法對外公示,并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共享。所以大家要注意了,一定要按照規定進行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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